政论 107 台湾啊, 台湾
政论 107 台湾啊, 台湾


 

 


现在五星红旗竟然在台湾“总统府”前飘起来了,而且每月飘一次,台湾这些所谓要独立的人居然束手无策,
熟视无睹,任这些被中共用钱雇来的人横行糟蹋。



我对一个中国, 二个中国并没有兴趣,对我来说共产党和国民党打架,就像中国街头上两个地痞流氓打架
抢地盘一样, 一个得了势,就说这个街头是他的, 两个均势的时候就说一人一半, 至于这个街头的存在
实际与这两个流氓一点没有关系, 更不会变成两个。中国要是没有这两个流氓, 那就是北洋军阀时代, 
那时候街头照样存在, 据过来的老人说那时候老百姓日子比后来两个政权时都好过。  

现在是大陆政府得势的时候, 对面是民进党的台湾政府, 处于弱势。 大陆政府咄咄逼人,不免有些欺人
太甚了,人家不管怎样,现在也是个政府,还是个民选政府,这不等于骑到人家头上去拉屎了?就像当时国
民党得势时要把青天白日旗挂到延安窑洞上去一样, 他也肯定不能接受。所以让我这个局外人看着也替台
湾难过。

现在我来教他们一个办法,台湾政府完全可以将他们抓起来,然后在台湾公审:

公审可以这样进行:
法官: 你喜欢台独, 还是喜欢统一?犯人甲: 喜欢台独
法官: 那么你喜欢台湾法律, 还是大陆法律?
犯人甲: 喜欢台湾法律
法官: 好的,根据台湾民主法律,你树政敌旗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可以回去了。不过, 你既然喜欢
台湾法律,就应该保护它,不要再去挂五星旗了。

法官: 犯人乙,你喜欢台独,还是喜欢统一?
犯人乙: 我喜欢大陆政府,要统一
法官: 那么你喜欢台湾法律,还是大陆法律?
犯人乙: 我喜欢大陆法律
法官: 好的,本法庭尊重你的选择,根据你本人的愿望,用大陆法律给你量罪。你在台湾挂大陆旗,等同
于在大陆挂台湾旗,由大陆法律解释,这是叛国罪,反革命罪,刘晓波写了一份宪法建议书判了十一年,你
在总统府挂五星旗,就等于在天安门挂台湾旗,这还了得,大陆政府不杀你头, 爱国群众也会将你咂个稀
巴烂。本法庭念你无知,判你十一年,你服不服?
犯人乙:不服
法官: 不服,你可以向大陆法庭上诉,本法庭念你喜欢他们法律,帮你转文件过去,如果你喜欢在大陆服
刑,法庭帮你转到大陆监狱。现在宣布闭庭.

明眼读者可见,本文不是幽默,而是涉及一个民主与专制对抗的根本问题:现在民主制度的活动在专制国家
受到严格的控制,限制和无理的惩罚,而专制国家的人在民主国家公开反对政府,拉帮结伙,甚至打击民主
人士而不受到惩罚,所以这两者的对抗是不公平的。民主制度处于弱势。

我觉得民主国家的法律应该加上一条,凡是在民主国家,反对民主体制,破坏民主体制,宣传专制体制的言
论和行为应该根据该专制体制的法律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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