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世界 34 答芦笛兄
人的世界34 答芦笛兄
reply Mr. Luo


 



芦兄的每一篇摄影我都仔细看了,我们都是非常业余的摄影人,恐怕连摄影爱好者的 
挡次都够不上, 但是我看芦兄的摄影却比看专业的摄影有兴趣得多,我由中发现芦
兄认真和不懈的对美的追求和解读,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读了英国的刘文彩庄园 之后有下面的感想, 与芦兄分享:

1。 吸烟

我是在农场时学的吸烟,那时我二十三岁,常常一整天都不讲一句话,非常寂寞。
与我同住的是一个傅作仪部队投诚过来的青年军连长,他躺在炕上也是成天不讲一
句话,只是不停地抽烟。望着他津津有味的吐出一团团青白的烟雾,一个个烟圈从浓
浓的一团,向上升,慢慢愈来愈大愈淡,最后消逝得无影无踪,我慢慢有了兴趣。问
他要了一支, 呛得我直咳嗽。我的第一次吸烟是以失败告终的, 我不明白吸烟人为
什么喜欢吸烟。

但是最后在寂寞的煎熬下我还是学会了,而且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人没有知己,
没有上帝,加上没有前途,那么烟就是朋友,抽吧,一口比一口狠的抽,它是你的
相知,它是你的上帝,它是你的前途。

后来我处境好转了,可是我的抽烟并没有减少,有三种时候我特别想抽烟:1。饭后,
尤其吃了丰盛的宴席后,迫不及待的想抽烟。2。 动脑子的时候,熬夜的时候,特
别想抽烟。3。 精神受到刺激的时候,痛苦的时候,就猛烈的抽烟,一根接一根的
抽,等到发现地上丢了那么多的烟头,自己都害怕。

我父母曾经强烈的反对我抽烟,他们与我认真的谈,我不听。

我敬爱的师长黎孔昭拿着烟缸给我看,那里面黑黝黝的,还冒着油,他说:“小黄,
你的肺就是这样的”,还是吓不住我。

我在大庆的时候,有一个同事我们叫他石大摆谱,他抽烟特别凶。人家劝他戒烟时
他说“我一辈子就这点爱好,去掉它还不如死了!” 这句话深深印在我脑子中。他
真的以身殉烟了,死的时候才四十多岁。

我认真考虑戒烟是到了国外,有几个因素促使我戒烟:
1。 国外抽烟人很少,而且很不方便,一定要到旷地上才能抽;
2。 我每次感冒时感到强烈的喉管痛, 充满了痰,肺里感觉到了液体的流动。这可
能由于我在农场时抽的都是极差的烟造成的。我那时经常抽的是蝶花(二毛一包),
葡萄(二毛四一包),迎春(二毛八一包)。偶而抽一下哈尔滨(三毛一包), 那就很奢
侈了。到了过节配一包大前门(三毛五),来了客人才舍得抽。今天数起这些家宝来,
当年的烟友一定有一种亲切。

我自己戒烟试了几次都未成功。

最后才成功了,那是1990年, 我四十八岁。戒成功有几条经验:
1。 时间最好选在感冒后, 那时抽烟少了很多, 加上喉咙痛的记忆犹深,这时乘
胜追击,效果功倍。
2。 要买一种戒烟药帮助,药愈贵愈好。这不是说药的效果价钱愈贵愈好,而是你
化了这么多钱,觉得要是半途而废,有些心疼。
3。要有一个对你有权威性的人帮助。 这个人一般说老伴是不行的,我是靠女儿。
我从小溺爱女儿,她不怕我,可以连叫带闹的止住我烟瘾来时的发作。由她保管烟,
万无一失,在我实在无法忍受时给我一根,慢慢递减,就戒掉了。

戒烟后确实人感觉好多了,特别是呼吸系统。但是体重飞涨,我从一个瘦子变成胖
子就是戒烟以后。感冒后的喉反应不能一下去掉,我到十年后才完全没有感觉了。

以上是我的抽烟经,写这么多,只是望芦兄读了后,能步我后尘,痛下决心,让众
多的芦迷多读几年你的文章。

(二) 照相机

既然我们成了相友,就不免要谈照相机。 你我的照相机都不上挡次,肯定是要换的。


我们不比专业摄影者,不会去追求很高的照相技术和买高档的照相机。我照相的目
的就是将我认为美的东西和令我感动的感情留存下来,自己以后看后产生反应。

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发现我的照相机必须小,易带,易照,想来了就来一张,不需
准备。显然那种专业照相机,大,重,带长镜头的,功能复杂的不适合我的目的。
再有年纪大了,丢三忘四的,我的镜头上的盖子必须有一个线连在相机上,否则没
有几天就丢了。我还需要我的相机有一个看景的小窗口,因为现在的所谓LCD在太阳
下一反光就看不清了,照人的时候表情也看不清楚。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能够不用装
长镜头就可以照到很远的风景和人。好照片都是偷拍和抢拍来的,像我们这样年高
眼花的人要去照一个漂亮的姑娘,只有从远处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偷拍,否则会引起
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像我那张看海的姑娘就是偷照的,我离她至少有百米远。

 






我那张自己还喜欢的地中海照片中的帆船离我至少有一公里,而且我是在车中照的。


 




我过去用的相机是pansonic dmc-fz35, 价位400元 左右,还凑合能满足我的要求。
可是给我摔了几下后,就不太听话了。我肯定要换相机,我已经试了以下几个都退
了:

Panasonic Lumix DMC-FZ200   500元 左右
Canon PowerShot SX50 HS 12MP Digital Camera with 2.8-Inch LCD  375 元左右


我现在在试
Sony Cybershot DSC-HX300  450元 左右

如果好的话就向你推荐,如果你发现了好的也请指教。


(三) 旅行


芦兄指出我在旅游纪实中罗马该去,但不值去第二次的说法有些问题,我想也是这
样的。 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是跟旅行团去的,里面一大半是广东同胞,他
们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语言意识都对旅行的效果产生不良影响。另外旅行团的安排有
很多缩水,例如去梵蒂冈没有让我们参观博物馆等,我们也没有去那不勒斯和庞贝,
 这都是遗憾。 

另外我个人对自然风景的兴趣一直强于对古迹建筑和雕塑的兴趣,加上我过去在美
国旅行时一直有个很好的伴侣在旁边,这次缺了这根眼明心灵的拐棍,与我啾啾唧
唧,效益就打折扣了。

希望我还有一日能重访欧洲。

[b]附:
芦笛:英国的刘文彩庄园 [/b]


前段体检,查出了我有过“静静的心梗”(silent myocardial infarction,可不
是Thus Quiet Flows the Don──《静静的顿河》),大夫说若不戒烟,十年内还
会再发,而且有猝死可能。

戒烟是不可能的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淡巴菰,两者皆可抛。所谓
“淡巴菰”是tobacco最早传入中国时的音译,记得60年代初有人在《羊城晚报》上
写诗庆贺自己戒烟成功,开头两句是:“一片冰心在玉壶,从此谢却淡巴菰。”讲
的是戒烟之后心胸为之一爽。我没能谢却淡巴菰,所以自家这片冰心迟早要给泡在
玻璃罐子里,让医学生看看心肌梗死到底是什么样。

其实猝死应该是一个人最难得的福气,心梗强于脑梗之处也就在这里,丝毫不受罪,
Boom! Drop dead。所以,我其实毫不在意。不过,遗憾的是世上还有那么多地方
没玩过来,就此死了,似乎有点不甘心。戒烟不可能,戒网更不可能──如今什么
都在网上办,事无巨细都得查Google,上网已经成了生活必需,但戒笔总是可能的
吧。

是以我最近什么都不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平时躺在床上听听音乐,看看
BBC的documentaries,天气好就出游。眼下手头拮据,只能小打小闹,赶赶家门口
的集,争取把英国没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待到日后缓过劲来,再大举出动,就是
死也要死在风景名胜之地,这就是我此生残存的唯一尚未消磨的雄心壮志。金剑已
沉埋,壮气蒿莱,此生但有余钱在,拼将残骸葬蓬莱。这蓬莱可不是俺们山东的蓬
莱,而是秦代盛传的海外三仙山之一。我心目中的仙山,应该是这样的吧: 


 




这蠢动的结果便是最近贴的那点照片。不料却引出了网人的质疑,只好带病坚持,
略作回答。

“勇敢的心“网友以为那是我住的地方,我哪有那福气?那都是在英国的刘文彩庄
园里拍下来的。本人住的是贫民窟,过的连旧社会的老长工都不如。英国也不是什
么仙境。此地可谓“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人无三分银”。一年只有春冬两季,
春天就是6-8月三个月,气温很少超过30摄氏度,其余时间都是冬天。因为受大西洋
暖流影响,虽然纬度比中国东北还高,但冬天并不算冷,很少下雪,亦很少结冰
(至少英格兰如此)。但讨厌的是阴雨绵绵,永无止歇,天恒定是铅灰色的,无比
的miserable,不适于忧郁症患者居住。夏天本是英国的最好的季节,不冷不热,晴
天甚多,可今年气候反常,前两天我太太居然开了暖气。你就可以想咱们过的是什
么暗无天日的日子吧。

dch虽是开玩笑,可也暴露了他没文化。敝人最初到美国时,恐怕要早于本坛大部分
同志。我游玩过的美国景点要多于欧洲的,尤其远远多于英国。我曾与朋友一道,
驱车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从温哥华、多伦多到Key West, zigzag crisscross地走了
一圈,去过美国三十多个州。美国有些什么景观,我还不知道么?

论自然景观,全世界恐怕没哪个地方有美国那么多姿多彩。东西海岸秀丽之极。西
海岸从西雅图南下,经俄勒冈,加州一路真是风景如画;东海岸也差相仿佛;落基
山脉则融雄浑与秀丽于一炉,尤其是黄石公园不可不去;中西部那些千姿百态的砂
岩地貌则完全是鬼斧神工,举世并无二例。尼亚加拉大瀑布、大峡谷就更不必说了。
但同样不容否认的是,美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人文景观。

请注意,我说的是人文景观,而这离不开历史。美国当然有的是豪宅,但它有历史
么?有中世纪留下来的城堡、宫殿么?上次我带太太去美国,她大失所望。在联合
国大厦里跟我说:怎么开会的地方也成了旅游景点?后来在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原
址,她再度失望地说:在欧洲是参观宫殿,在美国就只能参观会议室,参观了一个
又一个,引得我哈哈大笑,不能不同意,没有宫殿与其他文化遗迹确实是美国的一
大缺憾(拜托老哈不要出来发“我们每个人都是King”的豪言,这世上不光只有美
国是共和国,然而除了瑞士外,恐怕只有美国那共和国没有皇宫)。

当然,这也是见仁见智的事。前读格老的欧游记,见他说罗马不可不去,但去一次
也就够了。他甚至还对著名的Forum的破败颇感失望,令我十分惊奇──难道能指望
看到全新的古董不成?玩的就是古老破旧啊!说实在的,这与我的观感完全不一样,
我当时只觉倍感震撼──人家在公元前六世纪就能建起如此辉煌的建筑来,谁不会
为之神摇目夺?

赶快声明,这或许是我的误解,格老说的是“皇宫”,但我实在想不起罗马还有什
么与他描述相称的景点,只能猜是Forum。如果猜错,敬请原谅。我其实在本区贴过
Forum的照片,请格老看看咱们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url]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66090[/url]

格老似乎也去了那不勒斯,然而竟然未提庞贝以及保存更完整的Herculaneum(上帖
中最后几幅照片就是那儿拍的,我没有贴出庞贝的照片,但“妞”前段和易明调情
时贴过,照得非常好,相机绝对令youlicaca佩服),不能不让人油然而生“如入宝
山空手回”之慨。

若要讲究富丽堂皇,那么那不勒斯也有美轮美奂的皇宫啊。而梵蒂冈内的拉斐尔、
米开朗基罗的杰作又岂可错过?

[url]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66319[/url]

很抱歉,我那时用的是第一代柯达数码相机,用现在的标准来看简直是不堪入目了。
不过从此也可看出,我说的“人文景观”是什么意思。请问美国有这些玩意么?说
实在的,比起欧陆来,英国的人文景观根本算不了什么,饶是如此,也不是美国能
比的。

至于“液氦”网友则完全是造谣诽谤。他自称留美学生,不过我看用的完全是把自
己的话硬塞到人家嘴里的标准国技:

【芦师为了坚持自己“美国佬都是没文化的爆发户,只有我们英国人是最好的”,
“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
这些不能成立的论断,已经开始耍赖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些屁话?!拿出证据来!我说的是,英国是破落户,美国是暴发
户。就我接触所及,英国人的普遍文化水准似乎要比美国人的高,从学术界到公司
的rep直到普罗大众似乎都如此,起码英国公司的rep(此地称为adviser)写的信件
比老美的更通顺。例如与我有过大量通信的一位美国公司rep竟然会写出“I would 
like for you to do something”的病句来,以致我一度怀疑她不是正宗美国人。
我离开佛州奥兰多迪斯尼游乐园时在路边见到的大标语上写的“See you real soon”
就更不必提了。

当然,液氦要曲解我的意思,捏造出“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
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的无耻谎言来。是人都知道英语有British,American,
Australian等多种分支,我从未否认过这一点,还专门写过两三篇文章讲过英语和
美语的区别,就放在文集里。

不仅如此,我还专门写过文章,说明英语和汉语的一大区别,是前者更凸显了社会
地位的区别。在汉语中,受过教育与否一般只反映在词汇量与修辞之上,至于发音
和语法则不管是大老粗还是学者,基本并无什么不同。而后者的发音和语法则常常
是社会地位的标志,尤以英国为然,大老粗不但满口病句,而且发音也与上流社会
不同。

但是,英语固然有英式、美式、澳式、新加坡式英语之别,有学究英语与大老粗英
语之别,但语法只有一个!如果液氦网友坚持认为世界上有截然不同的英式语法与
美式语法,请他“拿本本来!”(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本本主义》中批驳的
主要论点)让咱们见识见识,到底哪本语法书上规定形容词可以作状语(例如上举
See you real soon),可以作双重否定(例如美国的average Joe最爱说的You ain’
t seen nothing),可以不分性数格(例如美国average Joe有时说的“He don’t”
或“He ain’t)。

(累了,要睡觉去,未完待续)

英国的刘文彩庄园(二)

本文几乎夭折了──写了上篇便感不适,一直在卧床休息。今天好了些,想想还是
把那半截孩子生出来吧,夹在那儿不上不下,似乎也不是回事。想想当初“日产万
节”,每日推出至少五千字的文章的精力,似乎恍若隔世。

先谢谢格老的劝告与建议,不过,戒烟是不可能的了。我根本就没那意愿。为什么
要戒?就为了多活几年?为什么要多活?那有什么好处?我本来就缺乏生存欲望,
活到现在已经是超乎我原来的期待值了,更别说早已打破了网人“牛乐吼”与“黑
马”在2005年作出的科学预言:

“不要惊讶老芦突然从网上消失,种种迹象表明,他好像是得了绝症,比如肺癌晚期,现
在是最后的疯狂,要把他的委屈、不得志、嫉妒、愤懑统统发泄出来。不要相信他有
芦婆、芦儿的鬼话,他是孤家寡人,龟缩在某个肮脏的apartment里,守着一台老式计
算机,走完他丑陋、猥秽的人生的最后一段。”

“芦在内心深处是非常鄙视他自己的,……因为芦对自己的鄙视所以写了《丑陋的大
陆人》。以一个医生的角度看,他现在出现的幻觉只是这种病的一种常见表现。不用
大胆的猜测,只是用一个医生的正常推断:芦在五年内戒不了网,那最后只能是用自杀
结束自己的罪恶的一生!这或许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大的善。”

两年后出《芦笛文选》,我特地把这两段话印在封底上,以引起读者好奇,诱其购
买,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促销效用,倒是引出了想不到的副作用。不久前,一位国
内网友来信说,他听人言之凿凿地说,芦笛害了癌症,问我是否属实,我赶快回信
说那不是真的,我并未害癌症。我没有告诉他的是, 2009年初,我的确被误诊为癌
症,医生让我去作进一步检查,但我实在懒得从命,就这么拖了下去,最后拖个不
了了之。这世上对这种噩耗如此淡定、如此掉以轻心的人,大概再也找不到第二人
了吧?对癌症尚且是这种态度,遑论心梗?须知癌症与心梗完全是两回事,后期可
以非常疼,而心肌梗死的优点则是它很可能引起猝死,什么罪都不用受就“化作青
烟,驾鹤西去”了,那我还有什么必要make a fuss?

也谢谢格老对摄影的建议。我对此道其实并无多大兴趣,真正有此爱好的是家兄芦
箫。人家那可是长枪短炮一大堆,全是上万元的名牌货,时常三更睡五更起去定点
守候日出日落,在我看来那完全是吃饱了撑的。他拍的照片据革命群众反映是专业
水平,我觉得也不错。但我这人比较小气,舍不得花那些钱。而且,我总觉得,靠
好相机不是本事,用破相机能拍出好照片来才见一个人的美学素养。只是我虽然喜
欢美术,可惜早在青年时代学画不成时就发现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气,如今用傻瓜
机拍点照片,然后再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做点简单的暗房加工,
算是对当年破灭的五彩梦的一种缅怀吧。

可就连这也引起了纯工科干面包稀统帅的极大的无产阶级义愤。这小子以为艺术摄
影就跟科研论文上的照片一般,若用PS,就是作弊,倒让我啼笑皆非。唉,严重的
问题是教育理工科干面包啊。

其实我曾蒙朋友赠送了Photoshop的软件,但我到现在也没去琢磨怎么用,那使用之
复杂,似乎远远超出了我的brain capacity。至于long lens,我的几部傻瓜机都有,
现在玩的这部能放大30倍,比一般的军用望远镜还强。我上次贴出在Key West拍的
巨大的落日的照片就是用它拍的。

至于对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偏好问题,我已经说了,那是见仁见智的事,喜欢人
文景观的人,多半都对历史有点兴趣,而远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此爱好,尤其是在理
工学者之中。这我完全能理解。或许,就是因为中国现在的当国者都是工科出身,
这才把中国变成了一个毫无人文景观的完全符合工业标准化原则的国家,使得“中
国”这个词完全变成了一个地理名称,与文化再无相干。

欧客说欧洲都是绿色的,此话不假,虽则南欧未必如此(意大利与西班牙似乎就很
寡苦),但我倒不以为那可以完全归因于降雨量充沛。敝乡的降雨量似乎还比英国
大,可改革开放前上哪儿找绿色去?我想更重要的还是全社会有无环境保护意识。
此外,物质生活水平还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三年前我回乡,当年的童山已经绿树成
荫,说明过去完全是因为这两者都缺乏造成的。假以时日,中国也还是有希望变成
“绿色的中国”的,虽则“文化中国”的毁灭已经是无从逆转的了。

尽管如此,中国要到欧洲那地步,恐怕还得半世纪。我上次贴出的照片中显示的林
木葱茏的绿色丘陵,确实是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典型景观(苏格兰不大一样,其Highland比
较荒凉)。1997年戴安娜王妃猝死(好福气哦),英国歌手Elton John写了一首马
屁颂诗Candle in the Wind,在葬礼上演唱,引动无数愚民泪下如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hQJUpThbZ4

那谀词中只有反复咏叹的一句打动了我:

And it seems to me you lived your life
Like a candle in the wind
Never fading with the sunset
When the rain set in
And your footsteps will always fall here
Along England’s greenest hills
Your candles burned out long before
Your legend ever will

硬译如下:

在我眼中,你的一生
就像风中的泪烛
绝不在日落时变得黯淡无光
当雨降临之时
你的脚步将永远在这儿落下
沿着英格兰最绿的山峦
在你的蜡烛早已成灰之后
你的传奇仍将永远流传

这诗打动我的只有那句“英格兰最绿的丘陵”(为了押韵翻成“山峦”了,尽管原
诗并不押韵),因为英格兰的丘陵的确很绿。其他都是无耻之极的谀辞,把一个锦
衣玉食安富尊荣的expensive whore(这是我当年的系主任的精准评价)说得比旧社
会的老长工还凄惨。

不过愚民也就是这样,哪怕是在英国也罢,你又能指望愚民能有什么高见?11年前,
BBC作民调评选英国百名伟人,丘吉尔高居榜首,那“贵妓”(约等于“贵妃”?)
戴安娜竟然作了探花,“甲壳虫”的列侬居第八,而牛顿屈居第六,其他真正的伟
人诸如卡文迪许、培根、洛克、亚当•斯密、道尔顿、焦耳、卢瑟福、汤普孙、狄
拉克、华生、克里克等人竟然名落孙山(http://news.bbc.co.uk/1/hi/entertainment/
tv_and_radio/2208671.stm)!可见三个臭皮匠,比一个臭皮匠还臭,愚者千虑,
仍无一得。

以上都是答网友,下面才切入正题,那就是老稀引出来的,英国的大地主刘文彩庄
园是怎么回事?门口有无卫兵,仆人队伍是否庞大?

(又不舒服了,少歇)
	格丘山 评论:	
2013-06-23 @ 11:58  (编辑)

我不再劝了,芦笛的这篇文章充满一种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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